設立十三款奮鬥咭,咭中文字主要是學生日常的優良表現;其中一款為「百搭咭」供老師自擬評語。
十二款奮鬥咭的內容如下:
- 值得嘉許
- 樂於助人
- 待人以禮
- 愛護公物
- 多謝幫忙
- 關懷別人
- 勇於接受挑戰
- 自強不息
- 勤奮好學
- 熱心服務
- 誠實可嘉
- 努力加油
奮鬥咭記功細則:
- 學生可以定額的奮鬥咭記優點或小功,最多可記小功。
- 獲嘉許之服務須為額外協助老師,一些已有獎勵之服務項目不計算在內。
- 獲記優點或小功之奮鬥咭數目要求如下:
奮鬥咭註銷記過記錄細則:
- 學生若要註銷記過,必須在該學年未有犯相同的違規行為。
- 學生可以成績進步及服務時間來折算奮鬥咭之數目,再加上已擁有的奮鬥咭,以註銷記過記錄。
- 以成績及服務時間來折算奮鬥咭數目只適用於銷過,不能用於換取優點或小功
- 折算方法如下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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兩次平均分每進步一分 |
中一 - 中三 |
20張 |
中四 - 中七 |
25張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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服務每一小時 |
中一 - 中四及中六 |
2張 |
中五 - 中七 |
4張 |
5.註銷記過記錄之奮鬥咭數目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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奮鬥咭數目 |
缺點 |
50張 |
小過 |
100張 |
大過 |
200張 |